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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外政策終將失敗,只能湊合著用
政府機關大量將資訊系統發包,但是又礙於採購法,絕大部分採用價格標
也就是誰便宜就買誰的
於是各家有意願的廠商爭相脫褲子投標
該有的利潤寥寥無幾
再加上很難順利驗收,又要卡一堆保證金
因此,小公司因該都沒有太多能力去參與投標
必須依附在大公司之下,當下包商
但是在案子拖太久,或者其他情況下
下包商很容易就會改弦易幟,換個公司名稱再投胎
然後....就成了一筆爛帳,大公司可能就被罰款或者其他的手段來結案了事
但是最終,受害人是誰?
政府機關自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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